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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竹炭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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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壁市竹能竹制品有限公司机制竹炭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08-18 15: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竣工环保验收有关内容向社会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赤壁市竹能竹制品有限公司机制竹炭生产项目位于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司村八组。项目占地面积约7634.59m2,年机制竹炭5000吨。
 
该项目实际建成年产5000吨机制竹炭生产线,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栋生产厂房,购置机制竹炭设备生产线1条,办公楼及及相关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10月,赤壁市竹能竹制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恺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机制竹炭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年12月,赤壁市竹能竹制品有限公司取得赤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机制竹炭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赤环函[2020]86号)。
 
目前该项目生产及各项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具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概算),实际总投资16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环评描述的机制竹炭生产项目(一期)环保设施的建设、调试、管理及其效果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查验、监测等工作。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变更情况见表1。
 
表1 验收项目变更情况
 
类别
 
环评设计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变更分析
 
建设性质
 
新建
 
新建
 
一致
 
建设规模
 
年产5000吨/年
 
年产5000吨/年
 
一致
 
建设地点
 
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司村八组
 
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司村八组
 
一致
 
工艺
 
上料、粉碎、烘干、粉碎、制棒、碳化、冷却、成品
 
上料、粉碎、烘干、粉碎、制棒、碳化、冷却、成品
 
一致
 
废水治理
 
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附近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内初期雨水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内绿化或抑尘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附近农田灌溉,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进入107国道雨水沟
 
生活废水处理设施中未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未设置初期雨水沉淀池,初期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沟进入107国道雨水沟
 
废气治理
 
封闭式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制棒机排气口处接引风管,废气经因风管送入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直接进入烘干筒中,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再进入水膜除尘器中处理后再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封闭式粉碎机,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制棒机排气口处接引风管,废气经因风管送入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直接进入烘干筒中,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再进入水膜除尘器中处理后再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制棒机排气口处接引风管,废气经因风管送入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再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燃烧产生的烟气直接进入烘干筒中,烘干过程产生的废气再进入水膜除尘器中处理后再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最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引燃过程产生的烟气通过静电除尘器后通过15m高引风囱排放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灰及沉降粉尘经收集后混入原料中综合利用;燃烧炉灰渣交由附近村民做农肥;废机油等危险废物经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灰及沉降粉尘经收集后混入原料中综合利用;燃烧炉灰渣交由附近村民做农肥;设备维护产生的危废由维护单位直接带走
 
基本一致;
 
设备维护产生的危废由维护单位直接带走
 
噪声治理
 
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墙壁隔声降噪
 
采用低噪声设备和墙壁隔声降噪
 
一致
 
根据环办[2015]52号文判定标准,该项目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进入厂区内化粪池进行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的“水作”标准后用于厂区附近农田灌溉。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于投料、运输、粉碎、制棒、碳化、烘干过程工序产生的废气。
 
有组织排放废气:项目制棒过程产生的粉尘与烘干过程产生的烟气一同进入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再进入静电除尘器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引燃过程产生的烟气通过静电除尘器后通过15m高引风囱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粉碎过程中使用封闭式粉碎机,粉碎机上安装布袋除尘器,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投料、运输、堆存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经过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颗粒物经车间墙体阻隔、风机抽排、自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综上,项目废气经处理后能满足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噪声
 
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噪声、烘干机噪声、粉碎机噪声、制棒机噪声、热风机噪声、水膜除尘器噪声、静电除尘器噪声等。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震,并加强维护保养进行减噪;项目生产设备设置于厂房内,通过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
 
布袋除尘器收尘:项目在生产工艺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粉尘,经密闭设备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量为7.46t/a,经收集后,混入原料中综合利用。
 
厂房沉降粉尘: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本项目阻隔粉尘量为0.64t/a。沉降的粉尘经收集后混入原料中综合利用。
 
燃烧炉灰渣:燃烧炉灰渣主要为生物质燃烧的灰分,产生量为4t/a,产生的灰渣全部送给附近农户作农肥利用。
 
水膜除尘系统沉淀池沉渣:项目制棒过程和烘干过程产生的粉尘经水膜除尘器收集处理后排放,该过程水膜除尘器的粉尘收集量约为8t/a。处理的粉尘全部进入沉淀池中,沉淀池经人工定期清淘后混入生物质燃料中进入烘干炉直接燃烧。
 
项目各类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废水经项目由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水作”标准后用于厂区附近农田灌溉。
 
经检测,本项目废水总排口中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的浓度能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水作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气
 
(1)有组织粉尘
 
项目制棒过程产生的粉尘与烘干过程产生的烟气一同进入水膜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再进入静电除尘器中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引燃过程产生的烟气通过静电除尘器后通过15m高引风囱排放;
 
(2)无组织粉尘
 
项目粉碎过程中使用封闭式粉碎机,粉碎机上安装布袋除尘器,粉碎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投料、运输、堆存等工序产生的粉尘均经过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颗粒物经车间墙体阻隔、风机抽排、自然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检测,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在经过密闭生产设备+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标准限值要求;SO2、NOx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SO2、NOx、颗粒物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厂界噪声
 
项目的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限值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尘、厂房沉降粉尘、燃烧炉灰渣、沉淀池沉渣等;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垃圾箱并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厂房沉降粉尘经收集后混入原料中综合利用,燃烧炉灰渣经收集后送给附近农户肥田,沉淀池沉渣经定期清掏后混入生物质燃料中直接燃烧。
 
综上,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公示时间及意见反馈方式
 
1、公示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在公示期间内有意见可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局或通过以下方式反馈。